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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臭气体治理的排放标准有哪些?
来源:展冀 发布时间:2023/04/03 浏览量:381

恶臭是各种气味(异味)的总称,大气、水、废弃物中的异味通过空气介质,作用于人的嗅觉思维而被感知;臭气的主要来源及恶臭排放类型广泛,但大部分来源于以石油天然气为原料的化工企业、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站、饲料厂、有机肥料制造厂、畜产品牧场、皮革厂、造纸厂等工业企业,特别是石油天然气中含有微量、多种结构特征的硫、氧、氮等的烃类化合物,在储存、运输、加温、分解、生成等加工工艺操作过程中形成臭气自由散发到空气中,导致自然环境恶臭污染。那么恶臭气体治理的排放标准有哪些?

1995年修改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周围居民区受到污染。对恶臭废气处理达标后排放。我国在《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规定了8种恶臭污染物的一次z大排放限值,以及复合恶臭物质的臭气浓度限值。

P=KlgS(P为恶臭强度;S为恶臭物质在空气中的浓度;K为常数)。恶臭物质种类不同,K值也不同。恶臭物质的限制标准是根据恶臭的刺激强度与其度之间的关系对每种物质规定控制范围的。臭气强度以嗅觉阈值为基准划分等级,一般分为6级。

 

控制标准按《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当排放超标时排污需要采取相应的废气处理措施。